6776-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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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R1(-1):表示这两者关系是一样的,但是分类不同。孩子考试不及格不等于欺负同学,员工上班迟到不等于岗位工作没做,都是R1(-1),两者的责任属性范畴一样,但属性分类不同。不同的错误性质不一,我们不能将A错误强加在B错误之上,从而加深B错误的严重性,我们只需理性区分即可。

责任公式有哪些?责任现象学层次连载(一)


什么是责任公式?


责任公式就是运用各种数学逻辑表达式表达出责任现象的规律的公式。比如“调皮捣蛋的孩子不等于有本事”这句俗语,我们就可以用责任单位与逻辑表达式进行标注与表达。它的表达式可以写成R1(-1)≠ R2(n),在这个责任公式表达式中,R1(-1)代表调皮捣蛋,R2(n)代表有本事,“≠”不等号代表这两种责任单位存在的逻辑关系。人们在日常口语中常常习惯用数学逻辑关系来说明两种事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强调某种认证的纠正。


责任公式有哪些?


责任公式按照责任现象学的数学逻辑表达式:“≠”,“=”,“+”,”>”,”B(behind)”,”2(to)”的数学逻辑特性可以分为以下责任现象层次。


责任现象第一层次责任公式:Ra(L,H)≠ Rb(L,H)


责任公式含义:A责任不代表,或不等于B责任


责任公式意义:运用责任不等式公式说明两种责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特定的责任现象中提醒人们对该两种责任单位之间关系的正确认知。常见的责任不等式公式有如下分类:


1,Ra(L)≠ Rb(L)一种责任低阶不等于或不代表另一种责任低阶。


比如:R1(-1)≠R2(L)说的就是违法乱纪的人不代表或不等于没有能力;

R1(-1)≠R3(0)代表的是调皮捣蛋的孩子不代表,或不等于不会帮助人(或待人接物粗鲁)


依此类推,我们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责任低阶来说明现实中的一些责任低阶问题之间的关系认知。常见的责任低阶公式不等于表达如下:


R1(-1)≠R4(c),R2(L)≠ R1(-1),R2(L)≠ R3(0),R2(L)≠ R4(c),R3(0)≠ R1(-1),R3(0)≠ R2(L),R3(0)≠ R4(c),R4(c)≠ R1(-1),R4(c)≠ R2(L),R4(c)≠ R3(0)。


我们可以结合这些责任公式进行日常责任现象训练、运用与案例分析。


2,Ra(L)≠ Rb(H)一种责任低阶不等于或不代表另一种责任高阶。


比如:R1(-1)≠R2(n)说的就是违法乱纪的人不代表或不等于有能力;


R1(-1)≠R3(+1)代表的是调皮捣蛋的孩子不代表,或不等于会帮助人(或待人和善)


依此类推,我们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责任低阶与责任高阶来说明现实中的一些责任低阶与高阶问题之间的关系认知。


常见的责任低阶与责任高阶公式不等于表达如下:


R1(-1)≠R4(C),R2(L)≠ R1(0),R2(L)≠ R3(+1),R2(L)≠ R4(C),R3(0)≠ R1(0),R3(0)≠ R2(n),R3(0)≠ R4(C),R4(c)≠ R1(0),R4(c)≠ R2(n),R4(c)≠ R3(+1)。


我们可以结合这些责任公式进行日常责任现象训练、运用与案例分析。


反之,责任公式不等式亦存在如下两种相反的状态,其表达的现象与上述现象截然不同:


3,Ra(H)≠Rb(L)


4,Ra(H)≠Rb(H)


学员可以按照这个责任现象公式不等式的逻辑规律一一训练。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一层次:Ra≠Rb责任火眼金睛:R1(-1)≠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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