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解释】见义勇为是一种明心见性的行为。见到义、勇而为之。做了一些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要有勇气才能办到。
【责任现象学原理解释】
见义勇为是一种社会行动的集合,同时又是对这种社会行动的评价集合。
首先,见义勇为是一种社会行动的集合。见义勇为是责任主体在隐性约束的社会关系下满足责任客体需求的一种社会行动集合。相应隐性社会关系的具体社会情景集合通常表现为责任客体遇到了某种困境,如不慎溺水、遭遇抢劫、生命遭到威胁等,责任主体为了帮助责任客体脱离困境而勇敢地做出一般人不敢做的事情,如冬天跳进河里救人、不顾生命危险与歹徒搏斗等。
其次,见义勇为是对以上社会行动的评价集合。见义勇为是责任主体勇敢做出的救助行为在特定社会情景中的隐性社会关系下的评价总和。这种评价都是高阶的。其对应的社会行动和社会关系如上。
【见义勇为的责任现象公式解析】
见义勇为作为社会行动的集合={外驱动力行动}
见义勇为的社会情景的社会关系集合={隐性约束力}
见义勇为责任现象评价表达式集合={外驱动力行动,隐性约束力}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评价的特征值集合={+1}
【举例】
1、见义勇为={帮助他人,社会倡导}
见义勇为是社会倡导的行为,当我们看到他人处于危难或困境中时,我们有义务去为他人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2、见义勇为={救溺水儿童,社会公德}
昨天在公园散步的时候,爷爷看到一个小朋友不小心掉到了河里,他想都没想就直接跳进河里就孩子,虽然多年没有游泳了,但凭着年轻时候的功底还是成功将孩子救了上来,周围人拍手称赞,都说爷爷是见义勇为的老英雄!